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精养渔池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27日 12:00 阅读次数: 320


根据《浠水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浠水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县政府有关精神,受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策湖养殖场)委托,经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审批,依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法实行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方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浠水县策湖养殖场)

二、发包标的物名称: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精养鱼池经营权。详细标底见附表(罗湖31号鱼池、鳊鱼堰不在此次发包范围内)

三、招标方式:公开竞价(一次性密封报价)

四、投标人(即拟承包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承包项目的支付。

2、以职工个人或家庭为主的承包形式,面向本管理处(策湖养殖场)全体正式职工公开发包。

五、标的物现场勘查时间及报名时间:

120181228日至201911316时,在此期间内投标人自行勘查标的物并按规定报名。

3、申请人可自带身份证复印件请于20181228日至2019113(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止,节假日除外)到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报名。

六、履约保证金:各申请人在报名时向发包人递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否则无资格参加竞标。履约保证金对于未中标人当场退还;对于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期满无违约情况无息退还。中标后流标者,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9114日上午9: 00 
   
开标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八、竞价规则及相关事项:
    1
、竞价规则:公开竞价(一次性密封报价)、价高者中标的原则,第一轮发包流标的标的物,按原方案当场进行第二轮招投标,依此类推,直至全部标的物发包完为止。

2、各投标人的报价(按每年、每亩报价)不得低于各口鱼池的标底价,否则为废标。

3、投标人必须是职工本人。

4、承包年限三年(2019312022228);付款方式为每年的1215日前交清下年度的承包款,逾期不交款的,一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终止其承包合同,该标的物由管理处(策湖养殖场)另行发包。

5、中标人在开标现场交清该标的物第一年承包款,并签订承包合同。如无正当理由不交清承包款、不签订承包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改由报价高者第二名竞标人中标,以此类推。

6、同一标的物报价相同时,优先原承包人;原承包人不在其中,实行摇号选择中标人。

7、 报名时请各投标人熟知发包方提供的相关文件,了解发包方的条件及要求,认可发包方的条件及要求方可报名。

    
联系人:

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1227

  审核人:系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