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情况专报(二)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30日 12:00 阅读次数: 1309

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征集情况专报

(2022年6月30日)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浠 水 县 公 共 资 源交易中心

202236月份,我局通过4267110投诉举报电话、12345市民热线、纪委转办、阳光信访平台、执法检查等途径收集到问题线索2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线索收集及处理情况:

(一)线索分类情况:1.项目业主应招未招线索1条,占比4.3%2.投标人弄虚作假线索1条,占比4.3%3.转包和违法分包案件线索17条,占比70.4%4、串通投标线索0条;5、评标评审专家违法违规线索4条,占比17.4%

(二)线索处理情况:依据职权我局处理项目业主应招未招线索、投标人弄虚作假线索、评标评审专家违法违规线索共计6条。查证属实线索5条、不属实线索1条(对蔡河镇人民政府应招未招的举报不属实)。移交县住建局、农村农业局处理转包和违法分包案件线索17条。其中交县住建局4条,查证属实2条;交农村农业局13条,查证属实13条。

二、反映的突出问题

(一)工程建设项目转包违法行为占比70.4%,查证属实率达76.4%。反映我县工程建设领域转包行为高发。

  (二)评标评审专家不依法履职行为占比17.4%

根据以上情况,我县招投标营商环境依然较为恶劣,特别是转包违法案件高发,招投标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需进一步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专项行动力度,对项目业主单位不履行主体责任的行为启动问责机制。评标评审专家履职能力较差,综合监管部门需加强对评标评审专家的管理,加强培训和处理力度。

三、下步工作计划

按照全市和我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牵头组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2019年以来依法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项目开展联合抽查检查,收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一)开展自查和行业检查“回头看”。未完成自查或行业检查的单位,应按要求继续开展自查或行业检查;已上报自查或者行业检查情况的单位应开展自查和行业检查“回头看”,特别是没有发现问题或者敷衍应付的单位要做实“回头看”。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于202211日前,负责将本次整治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录入双随机监管平台,并随即抽取联合检查项目。

(三)启动联合检查。一是组建专项行动联合检查专班。从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抽调一名执法业务骨干,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集中办公。二是建立联合检查工作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形成发现问题-移送线索-开展调查-严肃处理的工作机制。发现施工单位合同约定的派驻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的,交由项目业主单位按合同约定扣罚违约金,构成转包、违法分包的交由行业监督部门依规处理,同时要将业主单位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三是及时公开处理结果。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处罚并公示。对围标串标和转包、违法分包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取消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资格、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资质证书,并纳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四)加强督办问责,强化责任落实。建议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结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忠诚的讲话精神和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的要求,对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不履职,假自查、敷衍应付行业检查的行为要结合个案跟踪督办、问责。

(五)广泛宣传,加大线索征集力度。出现有征集途径外,还有通过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途径发布征集公告,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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